11月8日22时许,德保交警在辖区腾蛟路口对一辆小车例行查看时,发现驾驭员有酒驾嫌疑,随即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成果为68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驭机动车。
驾驭员梁某告知,晚上和几位工友一同吃饭时喝了啤酒,21时许完毕后需开车回来县城家中。自认为间隔不远,还比较清醒,而且这么晚了,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,便抱着幸运心思驾车上路了。
终究,民警依法对梁某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、驾驭证记12分、暂扣机动车驾驭证六个月的处分。
11月8日22时许,德保交警在辖区腾蛟路口,对一名小车驾驭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成果为52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驭机动车。
驾驭员陆某告知:晚上在城关镇某村的朋友家中喝啤酒,到了晚上22时左右,接到朋友的电话,叫其开车去县城某小区接他到村里一同喝酒。想着就喝了点啤酒,度数不高,何况自己还很清醒,便抱着幸运的心思驾车前往县城。
终究,民警依法对陆某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、驾驭证记12分、暂扣机动车驾驭证六个月的处分。
11月8日22时许,德保县城腾蛟路口,执勤交警对一名二轮简便摩托车驾驭员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成果为49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驭机动车。
驾驭员盛某告知:晚上到朋友家做客,期间喝了点酒,完毕后驾车回家。自认为开的是电车(经查实为二轮简便摩托车),而且喝的酒比较少,也就两三杯,离家也就几分钟的旅程,便抱着幸运的心思驾车,不料半路被查。
终究,民警依法对盛某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、驾驭证记12分、暂扣机动车驾驭证六个月的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