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4日清晨6时40分,南京绕城高速南庄互通邻近产生一同两小车追尾事端。高速三大队交警在处置过程中,发现其间一辆车驾驭人高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。交警对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验仪测验,成果显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/100ml,为饮酒后驾驭。
经问询,高某称其前一天晚间和朋友在外集会喝了酒,到次日清晨2时才回家,当天大清早又开车出门,精力注意力不是很好。高某称,他自以为没喝多,何况也过了好几个小时,没想到仍是产生了交通事端。
交警提示:判别酒驾不应以歇酒时刻长短和驾车时个人认识状况为规范,而应以法令硬性的数字目标为依据,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。因而,因为个人体质对酒精的代谢才能不同,即便酒量再好,饮酒后切勿仓促开车上路,应保证在酒后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,这样才能够保证消除酒驾乃至醉驾危险。(郭一鹏)